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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减少使用监控软件带来的负面效应

2013-06-14 08:53:18      点击:

      众多企业为在网络发展过程中保护企业机密不泄露及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很多都安装了网络监控产品。此解决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网络,但另一方面,此举也让部分员工产生了严重的抵触情绪。企业该如何正确地面对员工这一负面情绪,笔者以下将与大家共同探讨……

      实际上,利用网络监控产品来对监控员工聊天记录的行为,这本质就是老板的知情权和员工的隐私权的较量。而就如胳膊扭不过大腿一样,在这个较量的过程中,多数员工是无法与企业抗衡的,只能选择默默忍受。说到员工的隐私权,实际上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员工因工作关系或工作原因不得不透露给用人单位的个人私人信息;另一方面即是指员工在工作场合利用单位资源而从事个人活动时所享有的个人信息。

      首先老板的知情权是管理上的知情权,员工的隐私权是建立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企业当然不能干涉过多。这两个问题的协调应该建立在“公私分明”的基础上,与公事有关的老板有权知晓,与公事无关的员工可以维权。问题实质不是老板的知情权,也不是员工的隐私权,而是员工利用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是否适当,是否给企业带来法律和声誉方面的风险。

      如果企业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监控员工使用通讯设施时涉及员工的隐私,只要企业没有泄露该员工的隐私,一般不应该认为企业不尊重员工的隐私权。隐私权的维护应该有合理的边界。企业采取监控措施时,必须把相关的规定公示于所有员工并要求员工必须签署有关使用行为规范,否则不予聘用。如果“不宣而做”,或者在监控过程中滥用监控措施,则难以让员工理解和接受。如果企业对于员工的监控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则属于违法的监控行为,企业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但事实上,从道德上的层面考虑存在一些灰色区域,这也是许多学者研究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监控措施不违法,但是可能违反道德的规范。因此企业的监控行为应该严格管制。

      其实老板的监控权和员工的隐私权自始至终都是相互冲突的,然而二者都是很有必要的。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二者达到一个折中、妥协。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对需要保密的岗位实施网络监控时,首先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企业最好首先做好制度的规定,确定何种行为才算是违纪,并且不能因为聊天记录作为辞退员工的借口,聊天记录的监控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

      综上所述,企业在装载网络监控软件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还必须在制度上设定明确条文,让员工有心理准备;在人性化方面,则应根据各个部门的不同情况来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如财务和销售,应根据这两个部门保密程度和工作方式的的不同来采取不同的限制。总之,企业在引进网络监控软件时必须依照自身的管理模式采取解决方法,绝对不能一刀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