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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网络“乱现象”要坚持打“持久战”

2013-04-24 21:43:18      点击:

2012年12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对决定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同样负有保密和保护义务。(据12月25日《新京报》)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互联网就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网络信息的多、繁、杂,网络环境的脏、乱、差。网络安全遭到挑战,黑客、诈骗、网络暴力、网络低俗文化,谩骂、炒作、恶意诽谤、造谣、传谣等不良现象给网络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影响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网络的影响力在当今时代已经越来越大。因此,网络的安全和稳定就成为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要让先进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抵制和冲淡不良思想文化,营造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避免消极思想、低俗文化、网络暴力影响青少年、影响整个社会。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不仅要让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学会甄别真伪、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良文化。还要学会保护自我,防止网络诈骗,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伤害。

当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不仅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加强网民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更要加强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和法律建设。要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管理部门互动机制,在上级机关指导下,按登记和备案机构所在地进行属地化管理;建立健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与网络文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封堵删除有害信息、清查网上泄密、查处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研判报送机制;建立健全网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还要加强法制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网络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犯罪,对于突破道德底线的不良网络行为和语言,如攻击性、侮辱性和煽动性言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网络是一个大环境,是开放的公共环境,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要靠每一个人的自觉和努力。同时,网络又是复杂的,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信息鱼龙混杂,要做到健康有序需要长期坚持努力,打持久战。既要网民长期树立起良好的上网习惯和良好的思想行为习惯,树立起强烈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也需要国家大力推进网络管理制度建设和法律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通过长期探索,找到一套好的网络管理方法。要把建设先进的网络文化放在重要位置,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