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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舆论引导实现网络管理的三个转变

2013-08-03 11:16:21      点击:

      大连航远深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人享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特别是社交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等新兴网络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大大拓展了普通民众的发声渠道和创作空间。面对这种新形势,我们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但是大连航远也明白网络传播具有个性化和社会化的双重特征。在网络传播中,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源或传播者,网络信息传播不再是个人简单地获取信息的过程,而是个体与他人互动、融入社会的过程。特别是微博等新兴网络产品以便捷性、自主性、互动性等优势,把世界带入一个“人人都能发声、人人都能被关注”的时代。

      在当前的网络传播中,每个人都可能是一个媒体,不仅传播多样化的信息,而且传播各自不同的理念。比如,一条微博既能表达正义、传递善意、反映民意,也能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发表错误言论。在这个过程中,事件的真相可能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一个人的言论可能左右他人的判断和选择,社会舆论变得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网上舆论引导,需要努力实现网络管理的三个转变。

      大连航远认为首先应该从“回避”向“引导”转变。面对网络文化方兴未艾的新形势,恐惧网络、回避问题、默不作声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如果权威机构不发布真实、准确、权威的信息,就会给别有用心者进行恶意言论攻击、煽动社会情绪提供机会。因此,我们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网络信息引导。

      其次,从“独对”向“共管”转变。面对日益庞大的网民群体和纷繁复杂的网络声音,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参与网络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努力营造理性、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

      最后,从“立法滞后”向“法制完善”转变。法律法规因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而成为最有效的管理手段。目前,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网络产品日新月异、网络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对我国法律法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但我国有关网络传播的立法明显滞后。应在遵循网络传播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让网民享受便捷、有趣、有益的网络生活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遏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